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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消防大队组织召开物业小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会
2021-08-04 12:1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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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防高层民用建筑火灾事故发生,8月2日,示范区消防大队组织召开物业小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会。示范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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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指出,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各社区、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学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重要性,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切实保障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要紧盯重要环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大力开展火灾隐患自检自查,加强对高层建筑内的消防设施管理。认真对照消防安全检查任务清单,精准发力,务实推进,做到消防安全隐患即改不留余地。三是要强化督导问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明确业主(单位)、使用人(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等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保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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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示范区消防大队将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持续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不断提高高层民用建筑和普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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