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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骏铸造3511、3512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2023-07-07 17:53
来源: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浏览:2366

审批意见:驻示建环监审表[2023]002号

关于《华骏铸造35113512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一、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5542228365)上报的由河南尚真科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华骏铸造3511、3512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公示期满。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大道西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次技改在驻马店中集华骏铸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的轮毂、制动毂生产车间进行,轮毂、制动毂生产车间分为3511和3512两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各2套6T中频熔炼炉(1拖2),本次技改主要将3511生产线的1套6T中频熔炼炉更换为效率更高、更节能的熔炼炉,对静压造型线的造型主机系统、混砂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不新增产能。本次技改项目的厂房、办公生活设施、成品暂存设施、生活废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治理设施、危废治理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其它建设内容不变。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批准《华骏铸造3511、3512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建设单位据此落实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和环保治理资金。

二、项目建设中将产生扬尘、噪声、生态等方面的不利影响,施工中必须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将不利环境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吸走,不外排。

(二)本次技改仅调整设备,生产规模不变,原辅料种类及年用量不变,废气治理措施与技改前一致,不新增废气污染物。

(三)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厂房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实现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废:本次技改仅调整设备,生产规模不变,原辅料种类及年用量不变,固废处置措施与技改前一致,不新增固废种类及产生量。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该项目由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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