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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2024年餐饮环节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
2024-11-05 10:24
来源: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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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吴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以下简称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坚持依法监管和宣传引导相结合,聚焦餐饮浪费突出问题,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带动全社会形成文明用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现将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查处某餐饮单位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5月24日,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到某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倡导文明餐桌 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餐饮经营单位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没有任何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提示或说明。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构成了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餐饮服务单位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人员对店内如何进行反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也进行了相应的指导。

案例2: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查处某餐饮单位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6月24日,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到某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倡导文明餐桌 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餐饮经营单位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没有任何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提示或说明。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构成了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餐饮服务单位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人员对店内如何进行反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也进行了相应的指导。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我局工作人员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倡导节俭行为的监督,强化对餐饮消费者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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