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具体承担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受理办事处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联系电话:0396-2206001
通信地址:驻马店市雪松大道西段北50米
邮政编码:463000
电子邮箱地址:zmd.lgb@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对于主动公开的办事处层面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www.zmdsfq.gov.cn/
2、办事处公示栏。
3、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形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