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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83号建议的答复
2021-10-21 09:05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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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允来、蒋澍代表

   提出的《关于给道路两旁树木“解绑”的建议》的提案我区已收悉,现将有关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我区成立由区分管领导牵头,刘阁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建设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企业具体参与的领导小组,并且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83号建议内容,刘阁办事处、区城管局、以及相关部门和企业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每条路段、每棵树木进行仔细排查、统计并建立资料台帐。经过排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使用铁丝、钉子和螺丝固定城市亮化项目设置的景观灯、灯带等照明设施的情况;二是存在使用彩布、胶带包裹树木,打造形象的情况;三是存在使用铁丝、绳子捆绑树木晾晒衣服的情况;四是存在园林施工单位为保护树木,包裹的麻绳、土工布以及树木支架未及时清理;五是存在使用铁丝、胶带等捆绑物在树上乱挂横幅、悬挂灯箱、张贴广告的情况。

三、加强整改整治。对于在摸底排查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区立即整改,对绑在树木上的铁丝、螺丝、悬挂条幅、张贴广告等情况立即进行了清除;对城市亮化项目设置的景观灯、灯带等照明设施要求责任单位(企业)立即整改,采取地面照明或者用橡胶扎带固定,严禁使用铁丝、螺丝等危害树木的物件固定。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驻马店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相应的处罚。领导小组将常态化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树木进行排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拓宽监督渠道。一是通过悬挂横幅等形式在辖区内进行宣传,呼吁群众勿向道路两侧树木“施压”,为树木“解绑”;二是与媒体进行联合,对给树木“施压”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三是在公园等显著位置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对于损害树木情况,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理。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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